律师解答:对于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律师表示不会对购货方造成影响。由于发票在寄送过程中丢失,重新开具的发票已被认证,因此原发票视为作废,不会影响后续的抵扣和认证。 补充:尽管律师认为原发票已作废,但建议购货方与对方沟通,确认原发票的状态,以避免未来可能的争议。根据税务规定,发票在180天内需进行认证和抵扣,若未处理,可能会被视为滞留发票,影响税务合规。因此,建议尽快确认并记录相关情况,以确保公司财务的清晰和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