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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寄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重新开了一份已认证,之前的发票未作废或挂失,对我公司有麻烦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购货方,对方给我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寄过来的途中丢失了,后来又重新给我开了一份,我已认证,之前的那张发票该做如何处理?对方没有作废也没有做挂失,不管不理状态,对我公司后续有什么麻烦没有,谢谢
提问时间:2024-09-13
律师解答:对于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律师表示不会对购货方造成影响。由于发票在寄送过程中丢失,重新开具的发票已被认证,因此原发票视为作废,不会影响后续的抵扣和认证。

补充:尽管律师认为原发票已作废,但建议购货方与对方沟通,确认原发票的状态,以避免未来可能的争议。根据税务规定,发票在180天内需进行认证和抵扣,若未处理,可能会被视为滞留发票,影响税务合规。因此,建议尽快确认并记录相关情况,以确保公司财务的清晰和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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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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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开出来的专用发票不是180天内都得认证和抵扣吗?如果不处理,会不会最后成为滞留发票。不用做挂失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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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灭失,即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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