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以社交性手段对女生发生性关系,以负责结婚欺骗女生身体,女生每次都不是自愿的,但是在一个地方工作没
男生以社交性手段对女生发生性关系,以负责结婚欺骗女生身体,女生每次都不是自愿的,但是在一个地方工作没敢报警,发生情侣关系,4个月20次性交,男生提出分手以浮欲手段逃脱责任,女生因为处女情结忍受多次都不是自愿,2个月报警2次索要受案回执,警察在居所调查并把女生手机送去鉴定单位,私下又对人说达不到立案标准,这到底在干嘛呢?男生的行为导致女生自残焦虑抑郁症,如果刑事立不了案可以通过民事精神诉讼吗?需要请律师吗?
提问时间:202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