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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我5月6月份工资,总计十二万六千元,7月1日公司表示已无力再继续聘用我,也无法全资支付拖欠我

公司拖欠我5月6月份工资,总计十二万六千元,7月1日公司表示已无力再继续聘用我,也无法全资支付拖欠我的工资,经商议,分六个月支付,并从财务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未结清工资证明,我也有对商议过程的录音一份。7.20本应收到第一次分期工资,因未收到而去咨询公司,发现公司已关门停业。我是否现在就能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报案?如不能,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报案?
提问时间: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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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直接作刑事案件报案一般不会立案,只能先走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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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就是说一定要先走法院这个程序是吗,有什么附加条件现在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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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有法院判决不履行才可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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