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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一股东未经同意用营业执照贷款,执照写他名字,有协议。另一股东引进项目,未获同意,直接实施,违法吗?

三个人合伙,另一个股东没经过其他两个人的同意,把营业执照拿去贷款了,但是执照写的是他的名字,有签订协议。然后还有另一个人她要引进一个项目,我们两个股东都不同意,她直接弄到店里了,违法吗
提问时间:2024-07-09
律师解答:合伙协议的具体约定是关键。如果协议中规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全体合伙人同意,那么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擅自将营业执照用于贷款或引进项目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合伙协议。

补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擅自将营业执照用于贷款或引进项目,可能构成对合伙协议的违约行为,其他合伙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此外,擅自使用合伙企业财产进行贷款或引进项目,可能涉及法律责任,建议尽快与律师详细咨询并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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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还是全体合伙人同意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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