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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公司原股东转让公司股份,转让时原认缴额也没有缴纳全。公司的工商变更却在2018年12月

2019年1月公司原股东转让公司股份,转让时原认缴额也没有缴纳全。公司的工商变更却在2018年12月就完成了。(相当于先进行的工商变更,后签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去履行协议)2019年1月原股东把没有缴纳全的这部分的钱打入公司账户,请问这部分钱还能算原股东的投资款吗?
提问时间:2021-06-1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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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看你们的股权转让协议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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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要是你们股权转让协议认定原始股东,这次投资属于投资款的话,那就属于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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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签协议之前原股东就把未交的部分钱就打进来了(1月3日打进来的),1月10日才签的协议。2018年12月28日做的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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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协议上写的是原股东已经把认缴部分全部缴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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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就不属于之后的投资,那就属于之前他补足出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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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补足出资算实收资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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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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