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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成立公司,10月因发展不佳搁置,公司由法人管理,无股份转让合同。现公司发展好,个人占50%股份,有工商局登记,但无股份权益书。权益还有效吗?

2017.5月成立公司,由于2017.10公司发展不怎么好,自己坚持来北京学习,公司搁置,有法人管理,也没有签股份转让合同,现在公司发现很好,公司权益是还有享受权益!个人占股份50%,有工商局登记,但是个人手中没有任何,股份权益书,只有工商局登记,
提问时间:2024-09-10
律师解答:根据工商登记,公司的股份权益是合法的。尽管没有签署股份转让合同,个人仍然可以要求享受相应的权益,因为工商登记本身就确认了个人在公司的股份。

补充: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建议尽快与公司其他股东或管理层沟通,明确个人的股份权益和相关利益。同时,考虑尽快补充相关的股份权益书,以便在未来的经营中有据可依。如果公司发展良好,建议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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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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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我的权益是合法的吗?可以要求享受权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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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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