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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分配的房产已落户给子女,老人还能重新分配吗?房产问题和赡养问题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吗?

拆迁分配的房产,已落户给子女,现在老人还有权利从新分配吗?房产问题和赡养问题是不是两个方面的问题!
提问时间:2024-09-05
律师解答:拆迁分配的房产一旦落户给子女,老人不再拥有重新分配的权利。房产的所有权与赡养责任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无论是产权房还是公租房,登记在谁名下,谁就拥有相应的权利,老人无权对房产进行变更或处置,除非登记人同意。

补充:在中国法律中,房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后即为合法所有。即使老人是原房产的分配人,若房产已转移至子女名下,老人将失去对该房产的控制权。此外,赡养问题与房产所有权无直接关联,赡养义务仍然存在,子女应依法履行对老人的赡养责任。建议在房产分配和赡养问题上,双方进行充分沟通,以避免未来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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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两个法律关系,不动产已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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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麻烦问您一下,不管是产权房或者公租房,登记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老人无权在做变更,除非登记的人同意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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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老人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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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无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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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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